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整合资源,吸引社会投资,在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同时,以就业为导向,重点加强职业教育,使高中阶段教育有较大的突破。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每个市县建设好一所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强、管理规范的高级中学和一所起示范骨干作用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要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继续增加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提高办学质量,争取1所大学进入国家“211”学校行列。积极推进桂林洋高校新区建设。落实教育助学贷款,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推进教师全员聘用制。探索校董会、理事会等形式的依法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现代学校制度。吸引社会投资,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新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主要通过社会力量办学来实现。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名校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重点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多层次的人才队伍。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推荐和全委会表决制度,试行领导干部聘任制和行政机关专业技术性岗位的雇员制度。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充实市县、基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的人才队伍。抓好人才培训,建立完善带薪学习、经费保障、学用结合等制度,加强党校、大专院校、科研基地等各类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依托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以项目引进带动人才引进,积极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支柱产业、科研院所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采取倾斜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贫困地区服务。
第四节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国家基本标准完成全省卫生机构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全面提升省和市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的服务能力。通过新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建设20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到全体城市居民。保护和支持发展中医药。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吸引社会投资,集中建设全省或区域性医疗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建设好省人民医院、区域性综合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省肿瘤、心血管、传染病等专科医院。
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认真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疟疾、碘缺乏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继续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扩大儿童免疫接种率,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医药分开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引入竞争机制,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医疗机构,来海南参与重组、改造现有医疗资源,鼓励发展合资、合作和独资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节 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建成省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建设体育场、体育馆等,建成广播电视台和有线、无线覆盖三大广播电视数字化工程。市县逐步建设完善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乡镇文化站(室)等基层文化设施网点和田径场、灯光球场、游泳池等公共体育设施。充分发挥海南热带、海洋优势,建设重竞技、球类、游泳跳水、水上运动等一批国家体育冬训基地,发展以高尔夫球、潜水培训和全民健身等为重点的体育产业,做好横渡琼州海峡、高尔夫球、铁人三项、环岛汽车和自行车拉力赛等具有一定影响的品牌体育赛事。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事业,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城乡居民文化体育素养。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挖掘、保护和弘扬、发展黎苗族文化。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以改革为动力推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的布局和结构,推进经营性文化体育单位改革,加快培育文化体育产业市场主体,鼓励发展民营文化体育企业。
第八章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增强经济特区意识,以体制特别之为,立经济特区之位,逐步革除一切影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努力形成鲜明的体制特色。
第一节 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环节,加快建设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服务政府。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和职责范围,在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避免直接干预和参与经济活动。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效率。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科学设置和调整政府机构,实现政府职责、机构、编制的规范化、法制化,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理顺和完善省、市县的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省、市县政府管理权责,增强市县加快发展的责任。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完善乡镇政府职能和机构设置,在继续调整一般建制镇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机构和人员。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经营型事业单位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改制,全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等改革。调整和规范省、市县与乡镇政府间的财政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进一步发挥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县、乡发展经济和加强财政管理的积极性。规范各级政府和主要依赖财政拨款的公益型事业单位职务消费,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建立政府执行文化。建立严明高效的执行机制,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首长负责制、部门牵头协调制度。改进行政效能考核机制,完善行政领导绩效考评制度和行政成本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做到奖罚分明。认真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按照高度专业和尽忠职守的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团结意识。
第二节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和重组。加快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步伐,基本完成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基本完成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整合发展一批”:按照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的原则,通过参股、控股和增资扩股,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和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在交通、能源、林业、矿产、旅游、新型工业等领域重组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引进大型港口集团重组琼北三港。完成海南钢铁公司、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造。推进水利水电、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的产权多元化、经营产业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发展国有控股的文化产业集团。”改制退出一批”:充分利用国家主辅分离、职工安置、债务重组等政策,以民营化改制为主,通过拍卖转让、职工合资收购等方式,全面放开、搞活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关闭破产一批”: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没有市场前景的国有企业,完善改革配套措施,依法实施关闭、破产。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监管体制,探索市县属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以产权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加快分离农垦的社会职能,整合农垦与地方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属地化。
第三节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取消一切歧视性政策和规定,全方位放宽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服务以及供水、供气、水电、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领域。
完善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完善财政、税收政策,从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人员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对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一视同仁的信贷政策,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建立开发性金融合作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环境,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第四节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进一步提升商品市场发展水平。运用信息技术、现代交易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品市场,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积极发展土地、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非经营性用地转让。积极发展产权市场,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资产重组,合理配置资源。加快培育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合理有序流动。
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各类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行业自律,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稀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严格各类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偷逃骗税、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