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延长内江三桥一路项目试收费期限的批复
(2005年10月31日 川交发[2005]91号)
内江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内江“三桥一路”延长试收费期的请示》(内市交收费[2005]29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城区沱江三桥、西林大桥、桐梓坝大桥和省道206线33公里二级公路以及已批准立项的仁顺路21公里为一个公路收费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3]189号和川交公路[2004]102号文批准,采取“年票加次票”方式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次票由省道206线蟠龙冲收费站和成渝高速公路内江收费站代收。收费期从2003年11月1日起至2005年10月31日止。鉴于桐梓坝大桥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已批准立项的仁顺路21公里也未建设完工,不能按期办理试收费转达正。经研究,同意内江“三桥一路”收费项目试收费期延长至2006年10月31日。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试收费转正,不得再次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