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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宜威路苦塘坳隧道及引道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宜威路苦塘坳隧道及引道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5年10月31日 川交发[2005]90号)


宜宾市交通局、财政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申报宜威路苦塘坳隧道还贷性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宜市交[2005]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宜威路苦塘坳隧道及引道工程经宜宾市计委宜计固[2000]343号文和宜计综[2003]39号文批准建设,隧道长850米、净宽12米,引道长16公里,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省交通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川交公路[2003]112号文批准,按政府还贷公路立项。目前,该隧道及引道已交工验收,工程投资为4090.9万元(隧道2013万元,引道2077.9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省交通厅补助700万元和自筹547.9万元;有偿投入2843万元。该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08号文批准,已纳入到宜宾市政府还贷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中,经审查,同意该隧道及引道与已收费的县道X023线珙县至洛表段归并为一个项目,按政府还货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

  二、收费工作由宜宾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试收费期限为2005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9日止。

  四、收费站设置:由已收费的县道X023线珙县至洛表两河口收费站(K69+321M)一并收取,收费通道由2个改建为4个。

  五、试收费标准:县道X023线珙县至洛表75公里和苦塘坳隧道850米合并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
│  车型  │一类车│二类车│三类车│四类车│五类车│
│  标准  │   │   │   │   │   │
│  站名  │   │   │   │   │   │
├──────┼───┼───┼───┼───┼───┤
│两河口收费站│ 8.00 │16.00 │24.00 │48.00 │6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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