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所需资金由州本级财政负担。
(五)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开支。我州2006年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内拨款全面达到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基本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8 :2比例分担解决。
(六)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用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学生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危房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不得挪作他用。从2006起,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标准、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计算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由中央和省按5 :5比例分担解决。今后不再单设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各县要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数据库,建立校舍定期鉴定制度。
(七)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按现行体制财政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我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我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一年实施、两年巩固、三年完善、五年实现”。
--2006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达到全省农村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启动校舍维修改造新机制;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007年深化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2008年扩大免费教科书的覆盖范围,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2009年继续提高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定额,基本标准低于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补差50%以上。
--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机制的落实到位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