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目标
围绕建设新兴产业,形成大规模、高品质、多系列、高效益、可持续的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产业体系,把我省建成具有国际知名度和长白山品牌特色的矿泉水产业强省。
(一)到2007年,形成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新兴产业框架,总产量达到150万吨。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万吨。瓶装水市场占有率进入全国前3名。
(二)到2010年,建成全国天然矿泉水产业强省。矿泉水总产量达到400万吨,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00万吨;瓶装水市场占有率进入全国前2名。
(三)到2006年年底,争创1-2个省名牌和省著名商标。到2010年,争创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各1-2个,省名牌4-5个。
(四)到2007年年底,引进达能、统一、康师傅等国际知名企业,力争有1户企业合资合作成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长白山矿泉水的宣传力度,普及矿泉水知识,形成消费长白山矿泉水良好氛围。在各种大型招商活动中,举行长白山矿泉水产业推介会。利用央视和吉林卫视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长白山矿泉水和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在重要场所设立户外公益广告牌。着力打造差异性,突出长白山矿泉水优势和特色。加强对长白山矿泉水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提升,培育长白山矿泉水品牌消费群体。
(二)营造良好环境。根据有关规划和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准入门槛,重点支持10万吨以上规模的新建项目。严禁用矿泉水资源生产纯净水、山泉水、天然水等产品。对全省饮用水产品和市场进行专项治理,依法规范长白山矿泉水商标使用行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搞好发展布局。做好《吉林省天然矿泉水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吉林省矿泉水资源勘查开发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以靖宇、抚松、安图3个长白山矿泉水基地县为中心,建立长白山矿泉水加工区,集中支持加工区率先发展,培育产业集群,发展配套产业,带动长白山矿泉水原产地域保护县(市)协调发展。
(四)争创知名品牌。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等手段,推进使用“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保证长白山矿泉水质量和特色。确立统一标识,规范长白山矿泉水商标,整合长白山矿泉水品牌资源。积极培育名牌产品,争创驰名商标,以品牌建设带动市场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