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

  七、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我省在国务院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八、加快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

  进一步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明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省级预算、调剂补助”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九、积极发展企业年金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要加强对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实施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企业年金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

  十、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落到实处。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展工作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十一、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要重视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从多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有效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确保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制订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抓好优质服务窗口建设,为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