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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核定内江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站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核定内江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站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2006年4月14日 川价函〔2006〕82号)


内江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局内价〔2006〕1号《关于内江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站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四川省物价局、交通厅川价工〔2004〕279号文件规定,现核定内江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站收费项目、标准如下(详见附表)。此规定从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内江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站收费项目、费率标准表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及费率  │               备  注                │
├─────┬──────────┼──────────┼──────────────────────────────────┤
│车辆站务收│   客运代理费   │     9%     │              按客运运费计收              │
│  费  ├──────────┼──────────┼──────────────────────────────────┤
│     │   客车发班费   │     5%     │不再收取客运代理费。如欲采取按定额收费,按规定计算后报当地物价、交通│
│     │          │          │              管理部门备案              │
│     ├──────────┼──────────┼──────────────────────────────────┤
│     │  行包运输代理费  │    8.5%    │             或按客车发班费率收             │
│     ├───┬──────┼──────────┼──────────────────────────────────┤
│     │ 车辆 │  大型  │   20元/次    │           车辆清洗费最高不超过此标准           │
│     │清洗费├──────┼──────────┤                                  │
│     │   │ 中、小型 │   10元/次    │                                  │
│     ├───┼──────┼──────────┼──────────────────────────────────┤
│     │ 车辆 │  大型  │   10元/次    │           车辆清洁费最高不超过此标准           │
│     │清洁费├──────┼──────────┤                                  │
│     │   │ 中、小型 │    5元/次    │                                  │
│     ├───┴──────┼──────────┼──────────────────────────────────┤
│     │   车辆保温费   │  与承运人协商  │                                  │
│     ├───┬──────┼──────────┼──────────────────────────────────┤
│     │ 车辆 │  小型  │ 2元/辆次、每8小时 │每8小时每辆次最高不超过此标准;应班车在应班前4小时除外;豪华高级客车│
│     │停放费├──────┼──────────┤            指购车价80万元以上。            │
│     │   │  中型  │ 5元/辆次、每8小时 │                                  │
│     │   ├──────┼──────────┤                                  │
│     │   │  大型  │ 10元/辆次、每8小时 │                                  │
│     │   ├──────┼──────────┤                                  │
│     │   │豪华高级客车│ 20元/辆次、每8小时 │                                  │
│     ├───┴──────┼──────────┼──────────────────────────────────┤
│     │  车辆安全服务费  │   5元/辆次   │          短途班车每天每辆按一次计收。          │
│     ├──────────┼──────────┼──────────────────────────────────┤
│     │   车辆修理费   │ 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        按省交通厅、省物价局颁发的规定计收。        │
│     ├──────────┼──────────┼──────────────────────────────────┤
│     │   班车延误费   │   每分钟50元   │ 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春运和“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加两倍计收。 │
│     ├──────────┼──────────┤                                  │
│     │   班车脱班费   │全程满员收入全额计收│                                  │
└─────┴──────────┴──────────┴──────────────────────────────────┘
续上表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及费率      │             备  注              │
├─────┬────────────────┼──────────────────┼──────────────────────────────┤
│旅客站务收│      补票手续费      │        1元/票        │                              │
│  费  ├────────────────┼──────────────────┼──────────────────────────────┤
│     │    无票或无效客票罚款    │      票面金额的100%      │           并加收补票手续费           │
│     ├───┬────────────┼──────────────────┼──────────────────────────────┤
│     │退票费│   开车两小时前   │     按票面金额的10%      │          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          │
│     │   ├────────────┼──────────────────┼──────────────────────────────┤
│     │   │  开车前两小时以内  │     按票面金额的20%      │           不足1元的按1元计算           │
│     │   ├────────────┼──────────────────┼──────────────────────────────┤
│     │   │ 旅游客车开车24小时前 │     按票面金额的10%      │           不足1元的按1元计算           │
│     │   ├────────────┼──────────────────┼──────────────────────────────┤
│     │   │旅游客车开车前24小时以内│     按票面金额的50%      │           不足2元的按2元计算           │
│     ├───┴────────────┼──────────────────┼──────────────────────────────┤
│     │       送票费       │      按票面金额的5%      │     不足0.5元按0.5元计收,最高不得超过5元。      │
│     ├────────────────┼──────────────────┼──────────────────────────────┤
│     │     行包变更手续费     │       1元/票次       │     旅客要求中途停运,不收此费,不退行包运费。     │
│     ├────────────────┼──────────────────┼──────────────────────────────┤
│     │     行包装、卸费     │    1元/每件每装次或卸次    │单件行包重量超过30千克或体积超过0.12立方米的各加成50%计收。 │
│     ├────────────────┼──────────────────┼──────────────────────────────┤
│     │      行包保管费      │     2元/件.10千克.天     │  通知或公告发布第4天开始计算,不足10千克按10千克计算   │
│     ├────────────────┼──────────────────┼──────────────────────────────┤
│     │     小件物品寄存费     │       0.5元/小时       │                              │
│     ├────────────────┼──────────────────┼──────────────────────────────┤
│     │      旅客站务费      │1.0元/票(30公里以内按0.4元/票计收)│   不再收取微机售票、空调、入厕费、X光行包安全检查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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