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阿府发〔2006〕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州就业再就业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扩大就业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劳动者素质,逐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以及征地失地无业农民的再就业工作;着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性;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
(三)积极实施就业优先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建设项目时,把扩大就业作为优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措施,对就业容量大且有市场需求的行业,制定增加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和就业容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广泛灵活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进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按照我州制定的农村“三靠”政策(即:山上往山下靠,小村往大村靠,农村往城镇靠),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城镇间有序流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