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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5年11月24日 川价函〔2005〕296号)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你院《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川大锦院〔2005〕44号)收悉。你院属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鉴于艺术类专业办学成本较大,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经研究现对你院学生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年·生。

  二、上述收费为最高限额。除住宿费、代管费外,严禁学校再以其它名目向学生加收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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