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6]1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5 应急响应
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5.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5.5 应急响应结束
6 部门职责
6.1 紧急抢险救灾
6.2 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6.3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6.4 治安、交通和通讯
6.5 基本生活保障
6.6 信息报送和处理
6.7 应急资金保障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7.2 通信与信息传递
7.3 应急技术保障
7.4 宣传与培训
7.5 信息发布
7.6 监督检查
8 预案管理与更新
8.1 预案管理
8.2 预案更新
9 责任与奖惩
9.1 奖励
9.2 责任追究
10 附则
10.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10.2 预案解释部门
10.3 预案的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