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上海三共制药有限公司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批复
(沪食药监流通〔2006〕232号)
上海三共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办药品批发业务的申请报告》收悉。你公司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扩大经营范围,申请经营进口母公司三共株式会社的药品在中国的销售业务。经研究,考虑到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你公司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其核准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三共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居里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永田光
企业负责人:土桥重望
质量负责人:俞琦
仓库地址:委托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储存、配送药品
经营方式:批发
经营范围:母公司的化学药制剂
你公司应按照《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令)、《关于转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食药监流通〔2004〕2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并在年内申报GS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