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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技能演练活动方案》的通知

  部署演练活动安排、下发有关技术规范。

  各区县分局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拟定区域内的演练活动计划,并通过召开动员会、文件传达等形式,使全体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明确开展监督执法技能演练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措施和步骤,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

  (二)集中培训阶段(5月份)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分专题组织对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快速检测等方面相关内容进行系统培训。

  各区县分局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的具体实际,通过自学自练、集中强化训练、模拟演习等形式开展监督执法技能演练活动。

  (三)实战演练阶段(6月份)

  在前一阶段集中培训与自学自练的基础上,组织全系统实战演练活动,对前期练兵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检验。

  (四)考评验收阶段(7月底前)

  1、组织对监督执法技能演练活动进行成效评估,并评出活动一、二、三等奖。

  2、召开总结讲评大会,向获奖单位发奖。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成立监督执法技能演练活动工作指挥部,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部署。

  指挥部下设监督执法技能演练活动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所),负责演练活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工作要求

  此次监督执法技能演练活动既是落实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客观需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科学组织,确保本次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

  (一)深入动员,广泛参与,共同提高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演练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人人参加演练,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培训与实战演练相结合

  要把培训、练兵和演练紧密结合,把集中强化训练与岗位练兵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创造符合实战要求、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的培训形式和方法,既要提高执法人员食品卫生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更要提高应急处理的实战能力,切实增强练兵活动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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