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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上海市2005-2006年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人禽流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筛查和甄别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调查和处置疫情。
  三、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强打击非法行医等执法工作。节日期间要加强对旅店业、旅游度假村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及公共用具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查处重大举报投诉事件,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一”节前,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以往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锅炉、电梯、高低压变配电房、各类压力容器、高压氧舱、易燃易爆物品,门急诊和病房等公众聚集场所,各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出口,各类警示标志,建筑施工工地等生产、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吸取辽源市中心医院重大火灾事故和山西原平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爆炸事件的深刻教训,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救诊群众的安全。
  (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节日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医疗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确保医疗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加强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严格医务人员外出管理,注意避免医疗骨干同时大量外出。加强药品管理,严格落实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措施,确保临床用药安全。节前检查落实有关医疗设备、药品等配备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等的充足供应。安排好保卫部门力量,积极防范“医托”、“号贩子”,维持正常就医秩序。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病原微生物感染和扩散。节前,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要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维护。要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或泄漏,保障实验室及其病原微生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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