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6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3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度立法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部分
一、拟出台项目(14件)
1、
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物价局
2、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省公安厅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省发展改革委
4、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省文物局
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省水利厅
6、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省建设厅
7、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省民委
8、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省农业厅
9、陕西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省司法厅
10、陕西省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省劳动保障厅
11、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省乡企局
1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省环保局
13、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省政府法制办
14、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条例省农业厅
二、待条件成熟时提出(8件)
1、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省体育局
2、陕西省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省卫生厅
3、
陕西省强制戒毒条例(修正)省公安厅
4、陕西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交通厅
5、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修订)省农业厅
6、
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