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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40条措施的通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40条措施的通知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各部门:
  现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40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40条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化纳税人意识,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税收环境,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决定推出以下40条措施。现向社会郑重公告。
  一、建立纳税服务长效机制
  (一)实行公开办税
  1、坚持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2、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核定定期定额纳税人税负,严格民主评税管理,定期张榜公布定期定额纳税人税负及纳税情况。
  3、创新税收宣传的内容与形式,优化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设置统一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定期召开税收政策答疑会、税企座谈会、办税员培训会,不断扩大宣传渠道,努力实现征纳双方的信息对称。
  (二)优化办税服务
  4、前移服务平台,对有投资意向的创业者,及时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咨询与纳税辅导。
  5、实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合理设置办税窗口,规范各窗口、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衔接,统一服务标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内容,为纳税人营造一流的办税服务环境。
  6、在城区实行“一窗式”服务,在农村实行“一站式”服务,使纳税人避免“多头办理”纳税事宜。
  7、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制度。对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纳税人只核发一份盖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减轻纳税人的办证负担,降低纳税人的办证成本。
  8、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为纳税人提供可供选择的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划卡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等多种申报与缴款方式,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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