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序排污。有条件的乡镇要尽快建设地下排污管网,明沟和暗沟排放污水的村镇,污水要有组织排放,设立固定、不渗漏、不外溢的污水氧化塘。
3、鼓励农民使用新能源。农村柴草燃料是造成环境脏乱的主要因素,要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建设沼气、秸杆燃气、太阳能和风能等新型能源和燃料设施,使用新型能源和燃料,努力改变农村传统柴草燃料习俗。
4、村容镇貌整洁。村镇街道保持路面平整和清洁卫生,排水通畅。严格禁止沿街乱摆摊、乱放货物和占道交易。合理设置垃圾箱和公共厕所,改变禽畜散养、柴草垛沿街随意堆放的不良习惯。综合治理和规范小城镇的牌匾广告设置,严禁不经审批随意占道和挖道。
5、文明施工。深入开展文明施工活动,规模较大的村镇建筑工程要封闭施工,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整顿规范村镇建筑市场,依法严格整治违反规划、私建、滥建等违法行为,树立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6、修缮。对年久失修、破旧、危险的住房和其他用房及基础设施要及时组织产权单位和个人进行修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7、美化、绿化环境。村镇公共场所、庭院、街道都要进行绿化和美化,力争达到见空施绿,宜草种草种花、宜树植树。要建设田园风光的村庄和绿色小城镇,村镇都要建设防护林带,并形成全城防护。
8、基础设施完善。小城镇和中心村的主要街道要硬化,村庄街道要砂石化;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饮用水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加快小城镇地下管道排水建设,村庄要达到明沟排水;村镇主要街道设置间距合理的路灯;村镇有线电视入户率要达到100%。
9、治理污染。村镇要治理污染源,重点治理污染企业,达到国家和省有关治污标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治理并取消地下污水渗透井,地下污水井要保证无渗漏,做到及时清淘,防止污染土地及地下水资源。各村镇都要建立排放污水氧化塘。
10、建设公共场所。村镇要建设适合本地居民休闲活动的小型广场、小型公园、活动室等公共场所。
11、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坚持五要:柴草要出村、禽畜要圈养、厕所要卫生、庭院要整洁、道路要平整。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崇尚科学,崇尚文明,文明礼让,爱我家园。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时效性强,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以黑龙江省推进城镇化进程工作领导小组为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市县镇村及个人将给予表彰,颁发证书、奖牌。各地(市)都要成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县(市)乡(镇)领导参加的村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有组织、有步骤地坚持长期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依据《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标准,采取措施,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