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批准深圳市福田区岗厦中学等10个学校(园)为市一级学校(园)的决定
(深教〔2005〕301号)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级评估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广东省中小学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学校等级评估方案》和《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依据规定工作程序,组织督导评估小组,对申报市一级评估的学校和幼儿园分别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深圳市福田区岗厦中学、深圳市福田区南华中学、龙岗区布吉龙岭学校、宝安区西乡共乐小学等通过市一级学校等级评估,为“深圳市一级学校”。
二、龙岗区布吉簕杜鹃坂田幼儿园、龙岗区布吉怡乐幼儿园、深圳银鹰第一幼儿园、深圳泰然幼儿园、深圳城建景东幼儿园、宝安区公明第二幼儿园通过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