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6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5〕410号)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06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深圳市2006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
一、组织领导: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牵头负责,市招考办、基础教育处参与,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试对象:2006年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有我市户籍的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5月15至5月30日,区属学校考试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市局直属学校由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安排。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采用平时成绩+必考项目+自选项目办法,平时成绩由学校任课教师评定;必考项目是省规定的50米跑;自选项目是学生在我们设置的15个项目中选择其中的一个项目。
(二)计分方法:①平时成绩占30%,②50米跑占30%,③学生选考项目占40%。
(三)自选考试项目设置:学生根据自己实际,可在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级蛙跳、五级蛙跳、立定跳远、跳远、立定纵跳摸高、投实心球、推铅球、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跳绳、篮球、足球、排球、毽球、游泳等15项中任选一项作为考试项目,凡满分(100分)者计40分;90分者计36分;如此类推。
(四)自选项目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足球、毽球、游泳等项目的考试按《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核足球、毽球、游泳项目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其它项目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