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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三个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度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决定从2006年5月20日至7月31日在全省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活动。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和质量状况的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在我省的一些地区,还存在着非法生产加工、无证经营、销售途径不合格、不规范、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质量低劣等情况,严重影响人民用药安全,各级要充分认识我省中药材、中药饮片在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本地情况,查找重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经营渠道等环节及质量的监督,规范秩序,提高质量。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品种。要把中药材产量、购销量、使用量较大的品种作为重点,把省市、地区之间及与交界处作为重点地段;把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使用环节作为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查处打击非法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活动和制售假劣中药材违法行为。

  (一)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为,规范渠道、严格管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抽验,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得不合格中药材,有力打击销售假劣中药材行为。
  (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无证经营户销售中药材提供企业票据、出租柜台等的行为。

  三、制定方案与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难度较大的工作,必须把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研究制定治本之策,加大力度,确实做好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管工作。

  1、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制售、使用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要抽调中药材专家或熟悉中药材的基层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检查,发现渠道不合格、不规范、质量可疑的要加大抽验力度,严密监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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