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呈现多层次、全方位特点。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和单位工勤岗位,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在全省“再就业援助月”期间,集中为一批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先后举办的“春季就业再就业招聘大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和大学生招聘等活动,共提供各类就业岗位约93万个,有110万求职人员进场应聘,录用约30万人,其中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公益性岗位达到1.8万个。2005年下半年,对全省“零就业”家庭进行了摸底调查,摸清了1.25万户“零就业”家庭的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失业原因、就业能力、择业意向、所需帮助,并建立了“零就业”家庭情况工作台账。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援助“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已经有0.8万户“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帮扶实现了再就业。
积极稳妥推进“并轨”工作。2005年3月份召开全省并轨工作会议以来,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并轨工作方案并积极实施,全年,各地实际并轨13.1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7.27%。省煤炭集团、建工集团、冶金集团、国防工办的3.36万人的并轨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态度积极、工作稳妥、方法得当,保持了“并轨”人员的基本稳定,为实施新的就业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各地按照劳动力市场“新三化”的要求,积极完善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成果、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四项制度,劳动力市场体系更加完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更加明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了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招投标运作程序,规范了再就业培训基地管理,预计全年全省免费职介人数达到39.7万人,免费再就业培训16.81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77万人。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各地切实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积极开展省际劳务合作,充分发挥泛珠三角“9+2”劳务合作机制的作用,在省内建立了130多个各具特色的劳务输出基地,在省外建立了50个劳务输入基地,涌现出“资溪面包”、“高安物流”、“安义铝合金加工”等一批劳务输出品牌。
二、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安排
2006年我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及国发〔2005〕36号文件精神,落实“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定不移地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改革方向,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就业方针,切实落实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财政投入、小额贷款、就业培训、援助和服务等手段,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强实用型技能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受惠范围,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安置富余人员,鼓励各类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逐步提高统筹城乡就业水平;加强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省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加强技能培训与提高就业质量的良性互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良性互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完善社会保障的良性互动,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