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重点推动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实施高新技术等项目发债融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资产重组,整合资源,培育一批符合条件的发债主体,储备一批发债项目,不断扩大债券融资比重,逐步改变债券融资相对滞后的状况,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19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积极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外商来赣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投资性公司,推动创业投资,拓宽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探索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丰富证券品种。支持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发起组建基金管理公司,推动在省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培育一批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其成为我省资本市场投资主导力量。
20进一步发展全省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要严格按照《
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7号)的要求,发展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杜绝产权场外交易。探索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和股份转让制度,不断扩大产权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规模。加强产权交易监管,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从交易制度、监管体系、技术、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规范有序、富有效率的产权流转平台。
八、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21培育和发展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鼓励境内外证券、期货公司,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或参股我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鼓励省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收境内外资本和管理经验,提高经营水平,优化股权结构。支持国盛证券公司、江南证券公司按市场机制做强做大,适时充实资本金,增强企业经营能力。支持创办江西铜业集团财务公司,继续探索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积极争取在我省设立稻谷期货交割仓库,鼓励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市场风险。
22支持发展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我省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和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及土地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市场退出机制,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规范运作。
九、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营造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