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高级中学皇御苑学校、深圳市华胜实验学校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深教〔2005〕294号)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4〕2号)、省教育厅《关于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粤教基〔2004〕118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4〕478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教〔2004〕47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深圳市高级中学皇御苑学校、深圳市华胜实验学校申请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项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意两校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