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11月21日)宣布失效或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建设厅等
29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闽政办[2006]4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建设厅等29个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445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4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99项)予以公布,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责,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加快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今后,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不得再进行审批;对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调整而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要及时报送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确认。依法需要由省级有关部门初审的项目,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五条规定执行。
省建设厅等29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
(一)行政许可项目246项
1.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资质核准(省建设厅)
2.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核准(省建设厅)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省建设厅)
4.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省建设厅)
5.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省建设厅)
6.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省建设厅)
7.国家和省审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省建设厅)
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省建设厅)
9.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省建设厅)
1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省建设厅)
1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省建设厅)
12.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省建设厅)
13.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省建设厅)
1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省建设厅)
1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省建设厅)
1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建设厅)
17.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省建设厅)
18.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省建设厅)
19.房产测绘单位资格初审(省建设厅)
20.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省建设厅)
2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省建设厅)
22.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审批(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3.省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查(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4.设立宗教院校审批(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5.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6.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