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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和《2006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体系,加强渔业质量安全监测,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强化渔业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到2010年,初步形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实现监管有法可依、生产档案齐全、监测信息完整、监管措施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其中,2006年配套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监测信息发布工作,总结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有效管理模式,扩大全程质量控制试点范围。
  (四)引导水产品安全高效流通
  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市场体系培育与现代化升级改造,发展水产品直销配送、基地与市场挂钩等流通方式,加强水产品营销促销服务与引导。试行无公害水产品的专区(或专柜)销售。到2010年,全省初步形成与渔农民和生产企业对接能力强、带动基地作用明显的现代渔业物流体系,水产品对外贸易不断扩大。其中,2006年开展名牌水产品的直销配送、基地与市场挂钩工作,继续大力组织优质水产品境内外推介、展示活动,扩大水产品出口规模。
  (五)强化渔业品牌创建
  整合品牌资源,规范品牌认定与管理,提高品牌价值,扩大品牌影响力。到2010年,我省有效名牌水产品达到40个。其中,2006年培育壮大5个左右有特色上规模的水产品新名牌。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实施“生产准入”。
  1、开展渔业生态环境普查和基地环境监测。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尽快掌握渔业生产环境总体状况,为制定全省养殖规划提供依据。同时,着重加强无公害基地环境的监测,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养殖基地,加紧整治,对确系不适宜养殖的基地实行“摘牌”制度。
  2、加大渔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采取定点监测、例行监测、执法监测相结合,加强生产环节使用渔用物资的监测,依法公布监测结果,并组织技术推广等机构加紧在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上推广使用放心渔用物资。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基地准出”。
  1、强化渔业标准的宣贯实施。着力制订一批急需的地方特色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健全渔业标准体系。注重渔业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把实施渔业标准化与渔业技术推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促进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和品牌化有机结合起来。
  2、加强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养殖水质改良技术、安全高效渔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规范养殖者生产行为,建立健全渔业生产档案,试行渔医处方、实行生产日志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测,建立监测结果公告制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总结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试点有效模式,不断扩大试点示范范围,试行数据信息管理与标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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