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和《2006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海渔[2006]4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制定了《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和《2006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渔业处联系。联系人:夏宇,联系电话(传真):025-83581231。
附件:1.《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
2.《2006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二○○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1:
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
(2006年2月)
“十一五”期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现代渔业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全力打造优质品牌,用质量安全和绿色生态的理念狠抓“生产准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各环节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推动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放心渔用物资下乡进村、渔业标准化示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水产品安全高效流通引导和渔业品牌创建工作,加强渔业生产源头管理,推进渔业生产过程标准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水产品营销现代化和经营品牌化。到2010年,92%以上的大宗水产品质量安全达到无公害地方或国家标准,市场上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主要名优水产品、出口水产品98%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放心渔用物资下乡进村工程
以优势、主导产品的苗种、养殖常用渔药和饲料为重点,在有一定养殖规模的标准化水产品原料基地上推广实施放心渔用物资下乡进村工程。到2010年启动省级试点县13个,带动试点基地(单位)50个。其中,2006年启动2个省级试点县。
(二)组织渔业标准化示范推广
坚持渔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相结合、产前产中产后相呼应、示范与带动相配套的渔业生产全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到2010年,渔业地方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建成400万亩高效规模化基地和700万亩标准化水产品原料基地(含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出口基地、标准化示范区、无规定疫病区等),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在食用水产品中的比重明显扩大。其中,2006年完成制修订地方标准20项,建成550万亩以上标准化水产品原料基地,认证无公害水产品产量达30万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