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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巴中市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实行单独定价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巴中市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实行单独定价的批复
(2005年12月14日 川价函〔2005〕321号)


巴中市物价局:

  你局巴价格〔2005〕49号《关于对巴中市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实行单独定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根据你市道路及运输市场的实际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进出巴中到省内其余市、州的旅客运价在川价发〔2005〕209号文的基础上每人公里增加2分;到省外部分可按对方发班车价作价,亦可在川价发〔2005〕209号文的基础上每人公里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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