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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陈少杰副局长在2006年全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协调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同时我们要认识到价格是一把双刃剑,若一味追求门票或某一方面的效益,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旅游综合经济甚至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目前,我省旅游价格管理工作中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现象:景区之间、地区之间互相攀比,竞相轮番涨价;一些市、县管理的景点门票价格高于省管重点景区门票价格;一些景区内门票与服务价格比价不合理、不协调;个别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后,游客数量大幅度下降;如有个景点2003年将门票一次调幅600%,当年的旅游人数与上一年相比,减少了近90%。极个别景区将门票价格制定很高,而将其一半门票收入回扣给导游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制约了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还给广大群众带来了极其不好的社会影响。也是需要我们价格管理部门应该今后正视认识的一些问题,存在的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

  三、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工作

  各地回去后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景区旅游价格工作抓紧、抓好,对今年的旅游价格工作我强调几点:

  (一)提高认识,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同志们回去以后,要根据这次会议的部署和安排,提高认识,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领会学忠书记的批示精神,站在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贯彻落实好我省的旅游价格管理工作,促进我省旅游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严格把关,加强旅游价格管理

  今年对省管景区的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各市(州)、县(区)物价部门都要按这个原则从严掌握,要把“景区轮番涨价”的势头坚决遏制住。今年对确需调整的门票,按现行门票价格的管理权限向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核准后方可调整。这要作一个纪律来讲、来抓,对不按这个规定办事的,我们将采取内部通报、向社会公布和直接下文纠正的办法予以纠正。在下一步省管和各地管理景区内的交通运载工具核定运输服务价格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旅游景区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来办。它里面有很多规定,也有些成本监审的要求,这也是经过反复讨论、调研产生的一个文件。在这个《暂行办法》中,我们要求:景区交通运载工具的设立,应符合景区旅游建设总体规划,各景区达不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不应或暂不建设;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的成本核算办法,应以社会平均成本和景区旅游规模人数为依据;全省景区内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的定价原则作了统一规定,防止各景区相互攀比;对景区内开通游览车后限制外部车辆进入景区的,由省建设厅统一把关,对确需实行限制的,由省建设厅或省级相关部门批准后,物价部门才能审核具体收费标准;涉及到景区内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成本测算的原则和方法,在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再强调一下,这是今年的一个重要工作,要讲执行力。要抓落实,要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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