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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建立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挖掘现有潜力,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办学。要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积极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坚持提高质量和扩大规模相结合,切实解决普通高中教育优质资源短缺、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从根本上治理乱收费。
  (三)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各级政府、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切实贯彻好中央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这一惠民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要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贫困家庭的中小学生身上,确保资助贫困生的资金专款专用。要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五位一体”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或直接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四)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的行为。每学期开学是教育乱收费的高发期,各级纠风、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对乱收费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自纠,凡是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要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lo月中旬至ll月底,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纠风、教育、物价、财政、审计、农业、新闻出版等部门,在各市、县(市、区)和大中专院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乱收费行为,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乱收费案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教育部门牵头,纠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的责任,制定工作方案,谋划工作思路,加强日常管理,要抓好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校活动的具体落实。纠风部门要协调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组织对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联合检查。财政部门要抓好对《关于制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的通知》(冀财教[2004]1号)规定的落实。物价部门抓好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教材、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的监管,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工作格局不变,工作力度不减,使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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