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沪港航〔2006〕101号 2006年4月1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交通部《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本市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市港口局牵头成立上海市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工作办公室,副局长缪长宝任主任,局航监处处长杨建勇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航监处,组织领导“五一”旅游黄金周水路客运及港航衔接的日常协调和有关统计、信息工作。
各相关单位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假日运输工作。“五一”黄金周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强化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加强船舶技术状况的检验,加强客运场站等源头的管理,切实排除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五一”前,市港口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港航企业的运力、运能保障情况;二是港航企业的设施设备安全情况;三是港航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情况;四是针对黄金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有关预案演练情况;五是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规范客运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各港航单位要及早部署安排,规范客运和水上旅游工作,做好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的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制定周密的运输组织方案,安排充足的运力,合理调整客运班次,确保满足广大旅客对运力的需求,确保人民群众安全、舒适、方便出行。各客运场站要明码标价,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要规范售票形式,最大程度地方便旅客购票;要严格落实“三个禁止”,即禁止超载、禁止无票上船、禁止超载航行;要保证站容站貌、船容船貌干净整洁,保证码头、船舶的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正常使用;对旅客因换乘等原因需要晚间在客运站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船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