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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赤峰康华皮肤病医院申请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赤峰康华皮肤病医院申请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内卫医政字〔2006〕143号)


赤峰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赤峰康华皮肤病医院申请执业登记的请示》(赤卫发〔2005〕100号)收悉。赤峰康华皮肤病医院于2003年1月经自治区卫生厅批准设置,经过两年多时间的筹建,基本达到卫生部《皮肤病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的有关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评审专家组评审认为,已经具备开展诊疗工作条件,准予执业并按照以下内容给予注册登记:

  1.机构性质: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2.机构名称:赤峰康华皮肤病医院

  3.法人代表:陈海昆

  4.机构地址:赤峰市红山区二西街

  5.床位编制:壹佰张

  6.诊疗科目:皮肤内科、皮肤外科、性病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疗美容科、康复理疗科、麻醉科,内、外、妇、儿、五官科及相关医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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