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发〔2006〕34号)


各盟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开展,我厅组织人员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 内蒙古卫生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目录(略)

  4.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略)

  5.行政处罚依据梳理表(略)

  6.行政许可依据梳理表(略)

  7.行政强制依据梳理表(略)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实行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目标,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合法、公正、廉洁、高效,努力实现卫生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