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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七日  

  2006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

  2005年,我区实施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一年来,全区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完成首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搞好2006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以农村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为首要对象,以全区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首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1731个贫困村为主攻区域,以扶贫规划为工作基础,以贫困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力技能培训为.[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和贫困村的发展能力,加快贫困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为我区如期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l一2010年)》的奋斗目标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2006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1.农村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减少10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20万人。
  2.首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1731个贫困村完成扶贫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其“整村推进”工作目标。
  3.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060个贫困村和异地安置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增长率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4.贫困村(包括异地安置村屯)新种、改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林果、经济作物33.33千公顷以上,培育、建设一批水产畜牧生产基地;新、扩、改建村屯道路5000公里以上,解决15万以上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贫困村新建沼气池5万座;开展以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为主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以上,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发放扶贫到户贷款3亿元以上,直接扶持30万以上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易地扶贫搬迁3.5万人,完成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组织广东帮扶劳务输出1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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