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贺州学院的通知
(桂政发[2006]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
教育部关于同意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贺州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6]3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贺州学院,同时撤销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二、贺州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实行自治区、市(贺州市)共建,以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贺州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2006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6个。
四、贺州市政府承诺的“十一五”期间投入2.06亿元(其中贺州市财政7500万元,西班牙政府贷款5000万元,银行、企业融资和社会投资6000万元,自筹21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对贺州学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支持办好贺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