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加扣、提成等行为;
二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三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四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五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六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
我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体安排是:从今年4月开始,至明年2月底结束,共11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从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重点是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从今年5月中旬至11月,重点是组织对本系统、生产经营企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大案要案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是巩固提高阶段,从今年12月至明年2月,重点是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这三个阶段的工作都非常重要,环环紧扣,缺一不可,其中第二阶段是整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具体讲,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 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围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六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是认真查找2003以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在企业自查自纠过程中,组织检查,督查、督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自查自纠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自查自纠要突出抓好五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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