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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吴浈同志《在全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第三,治理商业贿赂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商业贿赂不仅造成了药品医疗器械价格虚高,还为不法生产者生产、销售假劣商品“开绿灯”、“疏渠道”,使假劣产品进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所谓潜规则,扭曲了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理念,使诚信者受害、欺诈者得利。为使产品进入和扩大市场,获得更大的利润,有的不惜重金疏通关系,有的投其所好在产品的名字、装量和包装上搞花样翻新,甚至有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商业贿赂使生产经营者陷入恶性竞争,使一些企业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而企业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品质量往往被忽视,一些企业严重缺乏核心竞争力。商业贿赂影响技术的进步,影响产品质量的提高,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如果任其滋生蔓延,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就会阻碍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的决定,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自觉性,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以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的要求,这次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逐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通过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得到有效整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廉洁、高效;改革进一步深入,相关规章制度得到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根据国家局的要求,此次专项治理要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坚决纠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回扣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另一方面是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特别是利用权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治理。治理的重点是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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