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工建设淮西湖公园、淮河公园,改造龙湖公园;推进拆墙透绿和游园景点建设,新建10处公共绿地,提升城区道路绿化品位。(分值:15分)
5.继续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全面推进泉大地区新型住宅小区建设,加快龙湖汇景豪庭、金色家园等24个重点旧城改造项目的进度;力争开工10个旧城改造项目;积极协助矿业集团做好旧房改造工作。(分值:15分)
6.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分值:5分)
市城市规划局
1.《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纲要》报省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分值:15分)
2.完成《淮南市城市排涝工程规划》。(分值:8分)
3.编制完成《雕塑规划》。(分值:8分)
4.开展中心城区管网普查,完成1/3地下管网普查任务。(分值:8分)
5.编制完成城市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分值:6分)
6.完成山南新区40平方公里航测成图。(分值:6分)
7.完成建成区10平方公里地形图测绘。(分值:6分)
8.完成市、矿业集团旧城改造项目规划及100万平方米旧城改造项目审批。(分值:6分)
9.修订《
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分值:10分)
10.完成编制山南新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分值:7分)
市市容管理局
1.全面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分值:15分)
2.加大违法建设预防和拆除力度,推行清洁运输,改善卫生状况,确保城区全天候保洁。(分值:15分)
3.新建公厕10座、垃圾中转站5座,改造旱厕10座;开工建设东部垃圾处理场。(分值:10分)
4.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推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作用,提高综合执法和依法管理城市能力。(分值:15分)
5.以规范执法、高效执法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城管行政执法力度。(分值:15分)
市公用事业局
1.建立淮南市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组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分值:15分)
2.出台《淮南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分值:15分)
3.完成供水规划编制(山南新区增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分值:10分)
4.完成市第二水源配水干管工程建设。(分值:10分)
5.基本建成西部污水处理厂。(分值:15分)
6.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征收率达85%以上。(分值:15分)
市环保局
1.完成编制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规划。(分值:15分)
2.淮河淮南段水质在上游来水达到规定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基本达到Ⅲ类。(分值:10分)
3.全年二级以上天数达到75%。(分值:10分)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96%以上。(分值:15分)
5.完成排污费征收1800万元。(分值:15分)
6.监督企业完成10项治理工程,完成污染防治投资2000万元。(分值:15分)
市国土资源局
1.完成农用地转用计划任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分值:20分)
2.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开垦任务。(分值:20分)
3.制定《采煤塌陷地搬迁暂行规定》,维护塌陷区农民合法权益。(分值:20分)
4.编制全市山石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完成年度矿业秩序整顿任务;完成省下达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分值:20分)
市房地产管理局
1.全年住宅建设开工180万平方米,竣工150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启动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补贴金额200万元。(分值:30分)
2.房屋登记发证面积100万平方米;办理房地产交易面积80万平方米,成交额8亿元。(分值:10分)
3.房屋安全鉴定面积1万平方米,白蚁防治面积50万平方米。(分值:10分)
4.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核发房屋拆迁许可面积40万平方米。(分值:10分)
5.推进住宅区物业管理,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物业便民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服务。全面督促落实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新建数量不低于10家。(分值:15分)
6.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分值:5分)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完成市人防指挥所通信、除湿通风、消防和简易装修等配套建设。(分值:20分)
2.完成“结建”人防工程16000平方米,加固改造早期人防工程2000平方米,依法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300万元。(分值:30分)
3.完善人防指挥信息化系统建设。(分值:10分)
4.抓好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完成人防防化专业队70人组训任务。(分值:10分)
5.完成全市初级中学人防知识教育20000人次。(分值:10分)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1.推进“四城联创”工作,大力加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完成40条小街小巷改造任务。(分值:40分)
2.以乡风文明为重点,继续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培植2-3个示范点。(分值:10分)
3.继续加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举办2-3期文明单位培训班。(分值:10分)
4.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组织评选第六届精神文明“十佳人物”。(分值: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