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06〕8号 2006年4月18日)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近期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的通报》和国家安监总局、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行为确保水上安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各系统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系统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二、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港口、海事等部门要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船期、车次、航班,疏导交通,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严禁农用车载客以及车船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五一”黄金周之前,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行为确保水上安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一次水上安全检查,尤其要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行为,确保“五一”黄金周水上安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