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保〔2006〕11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属单位:
近日,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
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06]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本市教育系统的一方平安。同时,根据本市教育系统实际,就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加强综合治理,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的领导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办公室或分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
要在近期对本单位及所辖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结合各单位实际,重点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学生公寓(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房等人员集中场所或易发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工地等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即知即改,不得拖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员工安全的事故发生。对因玩忽职守、工作推诿、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要着重开展危险品仓库的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清除漏雨、进水等对库存物品的危害,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泄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