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彭组团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79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西彭组团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西彭组团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九龙坡区西彭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以规划的44米道路中心线为界,南以长江西彭段为界,西以二环高速公路道路中心线为界,北以西庆路道路中心线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工业、居住和仓储为主,以配套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829.9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715.01公顷(含居住用地211.2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8.89公顷、工业用地172.84公顷、仓储用地27.28公顷、对外交通用地14.41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31.2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3.76公顷、绿化用地125.33公顷),其他用地114.96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8.5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编制专业规划,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有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国有土地的使用价值;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有效利用其他土地,合理安排公园及城市建设用地;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布置道路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道路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对沿江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以工业、居住和仓储为主,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山水园林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