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1月24日 云财税[2006]7号)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68号)转发给你们,我省钼矿石的资源税暂按五等税额标准4元/吨计算征收。请遵照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