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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启肠道门诊的通知

  对霍乱多价血清不凝集的弧菌应做O139血清凝集,检出霍乱菌株或O139霍乱菌株应立即电话报告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前往鉴定核实,必要时可要求杭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技术指导,鉴定确诊后立即由医院疫情管理员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各肠道门诊发现疑似O157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医疗单位所在地的疾病控制机构,并做好采样、培养。
  5、各肠道门诊发现的各类法定传染病(包括其它感染性腹泻)均需按要求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医院疫情管理人员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6、肠道门诊的医生、护士和检验人员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7、各肠道门诊应在每月2日前填写上月的“肠道门诊月报表”(O157监测点医院须同时填写O157监测月报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报告所在地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
  各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所。
  四、疫情报告
  各医疗单位检出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所在地的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并在规定时限内由医院疫情管理员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各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经过鉴定,确认是霍乱病人或疑似霍乱病人后,无论是本区、县(市)病人或外地病人均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告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区、县(市)卫生局,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对医院的报卡进行审核。
  五、病人或疑似病人管理
  病人确诊后,市区的病例由杭州市急救中心送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的病例,一律在当地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疑似病例由就诊单位负责隔离治疗,并应在2日内作出明确诊断,每日一次采便培养,连续二次阴性可排除诊断,经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同意后可解除隔离。
  凡诊断不明确的重症腹泻病人,在排除霍乱前,应在肠道门诊隔离室或单独病房隔离治疗,严禁转院或送入普通病房。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区、县(市)卫生局要按照省卫生厅[2000]407号文件和我市的有关要求,做好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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