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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

  报考志愿结束,第一志愿学校复核无误后,将第一志愿(含跨区县报考考生)报考本校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打印志愿统计表,同时将考生登记表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好,连同志愿信息数据库一并报区县教育(教体)局普教科(艺体特长生要同时上交专业测试合格证书和名单)。任何学校不得截留任何考生的考生登记表不报。7月2日前各区县将志愿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3、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跨区县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首先录取的规模内计划的,其第一和第二志愿不能跨区县填报其他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
  (2)跨区县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首先录取的规模内计划的,可以同时按第一志愿填报该校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外挖潜计划志愿。考生也可以同时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考生所在区县内的任何一所高中学校。
  (3)填报志愿期间由考生个人持有关材料到各区县所设集中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任何初中学校不得集体组织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扣留学生所需证件材料,不得违背考生意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4)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五、录取工作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录取工作的宏观组织和协调,全市集中录取点录取。
  1、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办法:录取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首先在规定人数内录取规模内面向全市招生计划人数。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将报考该校的全市所有区县考生(含学校所在区县的报考考生)由计算机进行成绩排序,按照规定面向全市招生的规模内招生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各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面向全市招生录取结束后,有关区县将未录取学生的档案根据考生其他志愿情况转交考生所在区县,参加所报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以上工作全部结束后,再统一转入第二步录取。
  第二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录取剩余计划以及其他高中学校开始录取 。采取以下步骤组织录取:
  (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扩班计划,不含特长生计划和扩班额计划以及提前面向全市已录取的计划)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统招计划,打印录取名单;然后录取特长生,打印录取名单;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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