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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

  (3)将计算机录入的成绩打印后,打印各考场分数单,组织人员对照试卷逐个学生核对,无误后,最后将主观题与客观题成绩合并。
  4、成绩公布
  6月26日前后下发成绩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一份贴于考生登记表;公布成绩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此后一律不再允许查分。查分期间由区县教育局负责汇总“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县教育局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负责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在录取前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
  中考招生期间,通过淄博教育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政策、工作动态等情况。
  网址:http://www.zbedu.gov.cn
  http://www.zbedu.net
  http://jichu.zbedu.net
  四、志愿填报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原则上各区考生采取先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桓台、高青、沂源三县可以根据各自实际在中考考试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由各县自定。
  1、普通中专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持中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到各区县招办按照市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办理建档手续。
  报考驻淄中专学校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2、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
  (1)成绩下发以后,考生个人填写考生登记表中的报考志愿栏,并由家长签字。
  (2)各区考生志愿填报
  时间:6月27--28日。各区县分别集中安排一处志愿填报点。所有高中招生学校在集中的志愿填报点接待考生填报志愿。考生个人持考生登记表等材料(艺体特长生同时持专业合格证书)到志愿填报点所要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填报志愿。
  跨区县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到所要报考学校所在区县设置的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
  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中。
  (3)桓台、高青、沂源三县考生志愿填报
  准备提前组织志愿填报的的县内考生,如果拟同时报考其它区县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考生,须在填报本县学校志愿的同时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录取时与其他区县考生一并参加录取。
  (4)志愿复核
  高中学校收取第一志愿(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含跨区县报考考生)报考本校考生的考生登记表,并将其志愿表有关信息在现场录入计算机,同时打印志愿复核表一式两份,对照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逐个学生、逐个志愿仔细复核,复核结束后由学校盖章,复核人签字。
  (5)志愿汇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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