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6〕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思路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我省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导向,注重实效;优化环境,稳步发展。
1、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通过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效服务,建立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电子商务的决策、投资、实施和运营主体,成为电子商务利益和风险的承担者。
2、坚持市场导向,注重实效。运用市场机制,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根据产业特点、行业特点,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
3、优化电子商务环境,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法制、网络技术、电子支付等环境,推进政策法规、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现代物流等支撑体系建设,发挥大企业和中心城市的示范作用,抓好试点,带动中小企业、各行各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电子商务发展的任务和措施
1、抓好法规制定、标准建设以及市场监管,优化电子商务法律和政策环境。省信息办要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国家关于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应的法规、规章。省财政厅要会同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我省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对电子商务税费管理。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我省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工商、新闻出版、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和完善对网上经营活动的监管,探索电子商务经济模式下的协作机制,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