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抓好早点夜市,婴幼儿食品、学生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中老年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制实行亮证、亮级经营,在食品标签标识中注明等级,向社会公示量化分级信息,让广大消费者知情消费。
(三)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测网络。在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设立食品卫生安全监测哨点,扩大食品卫生质量抽检覆盖面和食品污染物及致病微生物监测网络覆盖面,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
(四)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责任。选择100所学校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示范点,选择200所学校实施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五)制定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严格执行食品中毒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履行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两次大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掌握全省食品安全信息和监管工作情况,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服务工作,组织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二)组织有关部门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醋、散装白酒等6种常用食品进行跟踪监测,做好食品质量的调查与安全评价。
(三)在黄冈市和神农架林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网、责任网和流通网建设的试点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
(四)深化随州、仙桃两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建立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评价、披露和奖惩机制。
(五)每季度向社会发布全省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召开信息通报会。
三、相关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监管职责分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食品安全协调配合机制。在强化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部门行动间的协调与配合,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健全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定期进行部门沟通与协商,及时沟通食品安全信息和监管工作信息,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