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5]12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06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和谐湖北,打造平安湖北。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以提高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为重点,抓紧我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推动全省各地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一)全面完成省级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 2006年3月底前完成《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完成总体应急预案的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对总体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交给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国家部门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和修订相关省级部门应急预案。召开省级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总结大会,通报各项预案的制定情况,对预案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二)加快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抓住预案编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扫除工作的空白点,切实抓好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省内大型企业、重点工程、高等院校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将应急工作纳入到这些单位的日常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促预案编制单位抓好落实,将预案汇编成册,并报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备案。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要与省级其它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