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制度
建立农业招商引资年目标任务、履行责任、考核监督责任制度,把农业招商引资年活动作为全市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具体活动方案,落实农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农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协调,务求农业招商引资年活动取得实效。
年底,由市农业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农业招商引资情况组织考核,按招商项目、落地资金和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按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政策规定执行;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积极做好项目库建设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做好农业项目的收集、分类和上报工作。由市农业局统一整理、建立项目库,编辑制作中英文的《中国郑州农业国际合作项目册》和《郑州现代农业》宣传光盘,并积极做好农业项目发布工作。
(三)创新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思路
采取网上招商、协会招商、商函招商、展会招商等方式,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体系。突出韩国、东盟、港澳台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引资,积极推介我市的投资环境、优势农产品和重点企业,扩大招商引资。为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可以采取组织小分队和专题招商引资等方式,积极做好项目提前联系和项目对接工作。
(四)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年活动宣传力度
组织全市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农业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重申对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打一个电话、发一封信、寻找一条经济信息、接触一位客商);举办对外开放实务短训班,培训招商引资、外经外贸专业人才;在“商都农网”和“郑州农业外经信息网”等发布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农业概况和农业国际合作项目以及工作动态等。
(五)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参展和招商引资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和参展企业分别负担。其中展位费、组织宣传费、域外招商引资活动和中心团人员费用等,由市财政统一负担,县(市、区)、开发区团的费用自行负担。企业参展的产品、包装运输和参展人员费用由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