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明主持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委政研室、省外经贸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咨询委。
工作安排:
1.1月至5月,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2.5月至7月,召开有关座谈会,研究起草综合调研报告。
3.8月底形成初稿,对调研报告征求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十五、浙江农村文化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工作要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全面掌握全省农村文化设施、队伍、活动、农民需求等情况;根据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我省农村文化发展的对策。
盛昌黎主持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编委办
工作安排:
1.5月底前完成调查研究工作。
2.7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
3.9月底前完成报告的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并定稿。
十六、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与区域开发格局研究
工作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在钱塘江流域试行全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并在该流域选择部分县市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试点,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实施路径,全面落实“治旧控新”的要求,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成为编制主体功能区划和制定区域开发政策的基本依据。
陈加元主持
牵头单位:省环保局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浙江大学钱塘江流域水环境承载力和生态安全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
工作安排:
1.上半年完成钱塘江流域水环境容量研究测算,下半年制定“十一五”期间钱塘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
2.督促指导试点县市在年内完成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
3.在试点基础上,省政府适时制定出台关于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