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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二、关于2006年执法检查工作

  加强政府法制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执法检查是政府法制监督的重要体现,是检验法律、法规、规章在实践中执行得怎样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被检查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并认真落实检查建议、做好检查后的整改工作;负责实施执法检查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方法,特别要做好检查后的跟踪、督促、反馈工作,不断提高检查效果。

  (一)检查项目、内容和时间安排

  今年主要检查本市2005年颁布的规章实施一周年的宣传贯彻法定职责情况,取得实际成效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检查四件规章,即对《厦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和《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1、在政府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上公告执法检查事项,征求社会各界对相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 召集有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或者现场抽查行政执法情况;

  3、 被检查单位汇报介绍执法情况;

  4、 抽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卷,查阅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5、 被检查单位在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整改情况报市政府。

  (三)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工作由市法制局牵头,与市监察局(效能办)、市依法治市办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并邀请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市政协社法委参加,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附件:1、2006年市政府立法计划

  2、2006年市政府执法检查计划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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