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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厦门市产业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坚持统一布局、分类指导的原则。统一布局是宏观的、指导性的,分类指导是具体的、操作性的,并从规划、准入和管理三个方面加以具体落实。

  (三)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率,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大力发展环保型、科技型产业,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四)坚持有效管理、体制创新的原则。提高对全市产业布局的管理和调控水平,创新行政管理手段,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更多地运用市场的手段引导各利益主体自觉执行和遵守产业布局规划和有关政策。

  三、总体布局

  根据我市的产业发展规划,现阶段我市三次产业的发展重点为:二产方面,要壮大电子、机械、化工三大制造业支柱,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等“三型”工业;三产方面,要培育物流、旅游等两大服务业支柱,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充实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一产方面,要重点发展种苗业和农产品销售。

  三次产业总体上分三个区域进行布局:

  中心城区(厦门本岛)发展物流、旅游、商贸、会展、金融保险、房地产、文化娱乐及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依托产业园区和生产研发基地,发展软件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小企业孵化和必须依托航空港发展的航空工业。

  环西海域产业区(海沧区和集美区杏林湾以西地区)依托工业区发展化工和机械产业;依托港口、铁路和高速公路发展物流产业,依托集美-杏林湾文教区发展文教产业及其高校后勤服务产业,围绕新城区建设发展商贸、金融、房地产等城市配套第三产业,利用园博园、天竺山、马銮湾和海岛等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依托东孚花卉和种苗基地发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生态农业。

  环东海域产业区(集美区杏林湾以东地区、同安区和翔安区等地区)依托工业区发展电子、光机电一体化、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轻工、食品、纺织工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和轻型加工业;依托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港区建设发展现代物流业,结合大同城区和东部城区建设发展商贸、金融、房地产等城市配套第三产业,依托大嶝对台旅游资源、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大帽山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区内农业用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作物及水产种子种苗筛选繁育基地,结合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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